“我在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中确实存在责任心不强、方法不当的问题,对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,感谢你们及时提醒,没让我的‘小问题’演变成‘大问题’。”面对富源县纪委监委驻县文旅局纪检监察组的教育提醒,县文旅局负责档案管理的干部感激而羞愧地说道。
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,实践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一个缩影。
去年以来,富源县纪委监委从整体上把握政治生态“树木”和“森林”的关系,坚持点面结合,宽严相济,精准适用“四种形态”,不断增强监督执纪的政治性、精准性、实效性。
始终保持“严”的主基调,强化日常监督,定期开展明察暗访、专项检查、信访核查,紧盯“关键少数”尤其是一把手进行全方位监督。综合运用“蹲点式”谈心谈话、“政治关爱式”谈话、零距离面询、“体验式”监督等做法,对党员干部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常态化谈话函询和警示教育提醒,及时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,做到有问题早发现、早纠治。紧盯执行党的“六项纪律”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扶贫领域等方面存在的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,不收敛、不收手、不知止问题,发现一起,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一起,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。
在严格执纪执法的前提下,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鼓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相关要求,综合考虑事实情节、后果影响、政策和纪法界限等因素,精准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对知错悔错改错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从轻从宽处理。督促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纠偏,切实为先行先试,勇于担当和想干事、能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、保驾护航。
据统计,去年该县纪委监委共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处理498人次。其中,运用第一形态处理308人次,占61.8%;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45人次,占29.2%;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1人次,占4.2%;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4人次,占4.8%。
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‘四种形态’要坚持实事求是、依纪依法,不枉不纵、不偏不倚,实现惩处‘关键少数’,管住‘大多数’的政治效果。”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,把严管就是厚爱理念贯穿到执纪执法全过程,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。(刘烁 || 责任编辑 王云菲)